为规范改造项目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厘清职责,更好地协调改造项目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规定。
项目联系人是后勤保障处负责该项目的协调人。负责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联系。落实项目工程任务、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造价、监管工程安全质量以及相关信息的传递。熟悉改造工程的政策法规。主要工作如下:
1.配合方案设计:参与配合项目的方案论证,使设计概算与项目预算相符。协助设计单位完善设计内容(指土建、水、电、网络、电话、广播等要求)。
2.组织设计图纸论证:召集使用部门、设计单位和学院相关部门(指土建、水、电、网络、电话、广播等)人员,完善设计图纸内容。
3.联系招标代理:与该项目招标代理公司(由专人负责联系代理公司)代表人联系,约定项目完成时间。
4.工程量清单会审:联系使用部门、设计单位人员,协助审定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
5.参与招标:参与招标过程、下载招标通知、中标通知(截屏图)。首次由专人负责联系代理公司。
6.中标询标:召集中标单位、使用单位、相关部门(基建、水、电、网络、保卫处等)人员,就中标单位进场施工有关问题的质询,要求中标单位承诺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统一范本)。
7.联系施工监理:联系监理单位代表,管理监理公司人员,审核监理合同(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招标一年一次或两年一次)。
8.施工单位进退场协调:负责联系项目使用部门与施工单位施工的配合工作。
10.文明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对违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
11.控制资金总额:及时汇报工程变更要求,召集工程变更会审会,规范工程变更联系单签证。
12.项目的竣工验收:组织落实项目竣工验收部门人员会议、资料。
13.支付项目款:核实工程量,协助财务人员做好工程款支付。
14.工程审计:协助审计人员踏勘现场,确定工程量,完成工程审计工作。
15.项目移交:联系使用部门、物业管理(水电、弱电、保洁)、资产管理、保卫处等部门,完成移交工作。
16.决算资料:督促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编制决算资料。
17.提交项目总结材料:项目简介、项目分析、会议记录、电子工程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