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保育费报销相关规定

作者:后勤保障处 时间:2017-04-28 点击数:

一、保育费报销标准:

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不论入哪一级幼儿园,均可以凭幼儿园的收费单据和独生子女光荣证,每月补助85元(父母双方各负担一半)(即每年425元,双职工每年850元),第一胎为多胞胎的,可比照报销。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第二胎子女及没有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子女,每月补助60元(父母双方各负担一半)(即每年300元;双职工每年600元)。共计可以报销三次(每年一次)。

二、报销范围:

在职在编教职工子女,可凭幼儿园的收费单到医务室办理保育费审批手续。

三、报销时间:

每年10月份办理。

四、审批流程

凭独生子女证、正规发票或收据到医务室办理(每年10月份)→后勤处领导签字→财务处。

版权所有:© 2003-2014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       旧版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