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基建(改造)项目联系单签证制度(试行)
作者:后勤保障处 时间:2017-07-14 点击数: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基建(改造)项目联系单签证制度(试行)
为了加强对工程投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参建各方在工程联系单提出、审核、确认、实施等环节的行为,明确程序和办理期限,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杭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91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学校拨款的各类基建(改造)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设计变更、施工图变更、工程量变更、材料品牌变更等工程联系单均适用本规定。
对于单项变更金额超过合同价10%,且具备重新招标条件的工程,应当重新招标;无法重新招标的,应依据主合同签订补充协议。
凡涉及建设规模增加、建设标准提高、新增建设项目、投资增加额累计超过概算10%的情况不适用本管理办法。
二、审批权限
工程联系单的签发实行分级管理。
1.所有涉及变更的工程联系单,须经审批后实施。
2.变更金额在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工程联系单,由职能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累计额超5000元,须经分管校长批准后实施。
3.变更金额5000—5万元(含5万元)的工程联系单,须经分管校长批准后实施;累计额超5万元,须经分管校长和财务分管校长批准后实施。
4.变更金额5—10万元(含10万元)的工程联系单,须经分管校长和财务分管校长批准后实施;累计额超10万元,须经校长批准后实施。
5.变更金额10—20万元(含20万元)的工程联系单,须经校长批准后实施;累计额超50万元,须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校长签发实施。
6.变更金额20—50万元(含50万)的工程联系单,须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校长签发实施;累计额超50万元,须经校党委会审议批准后,校长签发实施。
7. 变更金额50万元以上的工程联系单,须经校党委会审议批准后,校长签发实施。
三、审批流程
施工单位提交签证单并签字(盖章);监理单位审核提出初步建议并签字(盖章);学校专业人员负责核定,并提出具体意见并签字;项目联系人组织相关单位(设计、监理、监察室、使用部门等)人员讨论,并形成书面意见;然后按照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同意后实施。
工程联系单签证审批程序如下:
施工单位提交工程联系单,并签字(盖章),并附相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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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属于一般事项(涉及工程量变更)的工程联系单,在受理后的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属于重大事项(涉及设计变更)的工程联系单,在受理后的14日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四、联系单内容要求
施工单位在提交工程联系单中,应列出项目名称,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并须报综合单价及预算总价。
五、强化监管
学校基建(改造)管理部门应严格控制工程联系单,对设计变更联系单更要严格控制。
学校财务、纪检等部门将加强对学校基建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在招标、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签发、决算等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应监督机制。
对在建设中不按规定办事、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
二○一三年八月一日
附件:
1.《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工程联系单》
2.《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工程联系单内部审批表》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工程联系单
工程名称: 编号:
主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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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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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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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内容(含变更内容、变更增加费用估算): 施工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 |
监理单位签复意见(涉及到的技术可行性、费用增减、工期变动情况,提出评估意见): 监理单位(章): 经办人: 日期: |
建设单位签复意见(涉及费用,须经学校审批后签复): 建设单位(章): 经办人: 日期: |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工程联系单
内部审批表
工程名称: 编号:
主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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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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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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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内容: |
使用部门意见 签名: 日期: |
后勤保障处意见: 签名: 日期: |
基建分管校领导意见: 签名: 日期: |
校长审批意见: 签名: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