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零星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办法(试行)
作者:后勤保障处 时间:2017-07-14 点击数:
根据《杭州市国有投资小型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杭州市招标采购目录》的规定,在一定金额以下的项目,由学校自行负责采购。为规范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项目预算资金在10万元以内(不含10万元)的校内维修改造项目。
二、采购方式
1.预算资金在10—5万(含5万元)的,采取招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预算资金在5—2万元(含2万元)的,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询价方式采购。
3.预算资金在2万元以下的,采用询价方式、协议供货方式采购。协议采购供货的供应商,通过公开招标确定。
三、采购程序
(一)采购组织
1.采购项目由招标代理公司全程代理,规范招标流程。
2.采购项目所属部门须提供设计概算、设计施工图、招标预算、项目审批表等。
3.采购项目须在学校内外网或指定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4.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采购参加单位不少于3家。投标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良好声誉。
(二)评标方法
1.评标人员:由校内外专家、学校项目所在部门负责人等3名以上人员组成。
2.评分方式:采取信价量化评标法和合理低价法(二次平均值法)。各评标人员独立判断打分,推荐中标候选人。
3.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报学校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公示无异议,公布通知中标人。
4.学校监察审计处派员现场监督招标过程。
四、合同与付款
1.按招标要求,签定项目施工合同。
2.项目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5万以下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85%工程款,审计后全部付清(5万以上项目)。
五、本办法由学校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