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预算按预算管理级次编报。各基层预算单位应按预算级次将政府采购预算报送上级预算管理单位,各部门对下属单位报送的政府采购预算进行审核后,集中报送市财政部门。
市财政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的政府采购预算进行项目审核,重点审查采购项目的必要性、采购资金来源、采购数量、配备标准、采购类型、是否混编和漏编。
市财政部门汇总平衡后,编制年度市级政府采购预算草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形成年度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由市财政部门在批复年度预算时一并批复各部门。
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各部门、各单位不得组织实施无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活动。在年初政府采购预算尚未批复前,因特殊情况急需采购的,经市财政部门支出处室确认,政府采购监管处预下达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单位可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先实施采购活动,待预算批准后,再办理政府采购预算批复手续。
年中对有特殊情况和原因需要进行调整的政府采购预算,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同意后执行。
执行书是采购单位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和具体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的依据。采购单位应当按市财政政府采购监管处下达的执行书,委托代理机构或自行依法组织采购,不得超预算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