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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0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门:

目前,新一轮新冠病毒疫情波及北京、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西、山东、宁夏、甘肃、贵州等9省(市、自治区)。近日,江西上饶列车疫情波及上海迪士尼和我省,直接影响我校师生的正常学习生活,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和复杂。校防控领导小组高度重视防控工作,防控办应急响应专门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上级文件和防控措施,从严从紧,做实做细,杜绝死角盲区和失管、漏管、脱管,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1.加强校门管控。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校园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要求和属地防控政策,把好校门入口关。严格落实入校人员资格审核和登记措施,双码联查(健康码+14天行程卡)、体温检测全覆盖。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入校园,确需进校的,经学校审核同意登记备案并加审“行程码”后方可入校。发现“红码”和“黄码”人员应立即报告校防控办,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来校返校人员,均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入校园。

2.做实排查管控。校内各部门要结合每日一报,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准确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行程轨迹和共同生活人员旅居史等信息。重点排查和掌握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及有阳性病例重点地区所在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人员信息,并根据调查结果按照属地防控部门要求,配合落实相应管控举措。各部门要对目前处于隔离、居家观察的涉疫师生,按属地防控部门要求做好健康管控,要关心涉疫师生的思想情绪和生活起居,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教职工每日健康打卡按周通报,按百分百的高标准做好打卡工作,每月对各部门的打卡率进行数据统计通报,在每日健康打卡中如有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情形,一经发现,报纪检部门严肃处理。

3.从严控制活动。按照11月1日省防控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会议活动管理的工作提示》要求,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必须召开线下会议活动,参加人员均为省内的,在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模(200人以下),从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可按流程正常进行;有省外人员参加的会议活动,按“能缓办则缓办”原则,原则上暂时延顺至11月11日后视情召开;各类会议活动,应按“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规范做好各项疫情防控举措;会前按“一活动一方案”的要求制订防控方案,会前谨慎评估出席会议活动人员范围,认真仔细做好参加会议活动人员的健康筛查,原则上不邀请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会议活动;要关注中高风险区变化,根据省防控办公布的中高风险区划分及时调整参会人员范围,当一个省有较大规模疫情时,原则上不得邀请有该省旅居史的人员参加会议活动;原则上与会人员和工作人员应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会议活动期间加强与会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和提醒;会议活动现场要做好“测温、亮码、戴口罩”等规定动作,保持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必要时要核验核酸阴性证明或现场核酸检测。举办大型聚集性会议活动或组团参加省外的活动、竞赛等,须严格落实防疫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学校报备制度,提前一周通过校防控办向属地防控部门报批,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4.加强出行管理。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持续关注官方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以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变化,谨慎出行,近期“非必须不出省”,不前往疫情发生的省份。确需前往的,经“离杭部门报备、出省学校报批”流程(等同出差),要全程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同时注意记录行程,包括公共交通工具的班次、时间和座位号,用餐饭店或住宿宾馆名称、地址、同行人姓名等信息。返校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部门报备销假,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配合落实如测温、验码、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师生员工在疫情防控期间,自觉履行防控社会责任,如有违反防控规定,未办理报批手续擅自离杭出省、隐瞒行程、不配合排查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相关法规追究责任。

五、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提醒广大师生员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健康报告和学生晨、午检。要养成文明健康好习惯,减少跨区域出行,坚持出门科学佩戴口罩, 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1米线”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尽量不去密闭场所。出入各类公共场所时,积极配合 “测温亮码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口罩。师生员工遇到密接、次密接等“时空伴随”情况时,要主动向学校和当地防控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做好摸排流调、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防控部门同时加强值班、人员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必要时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师生员工遇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相关旅居史、接触史,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推进加强免疫接种。根据省教防控办【2021】14号文件《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等工作的通知》,在完成全程接种疫苗满6个月的人群中实施加强免疫接种。首先要摸清底数,对全体师生前期的接种情况进行一次详细摸排,确保底数清;其次,接种工作分类实施,率先在校医、保安、后勤、国际合作交流等岗位人员中开展接种,做到重点人群应接尽接。最后,根据属地卫生部门的接种总体计划,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后勤保障,有序组织符合条件的师生员工开展疫苗接种。根据疫情发展,继续做好全员或抽测的核酸检测、漏接补种等工作。

七、落实各项制度。校内各部门始终要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按“早、快、严、实”要求,进一步完善防控预案和落实管理制度。要统筹秋冬季校园传染病防控,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坚持多病同防,落实清洁消毒制度,加强校园内公用场所、物品的清洁消毒。防控责任到岗到人,适时开展演练,提高实战能力。落实报告制度,继续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保持通讯和信息通畅,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

防控办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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