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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楼宇、房间钥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作者: 时间:2017-07-11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各房间、楼宇的钥匙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钥匙使用安全和便捷,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职责

1.各二级分院、部门(含继教院、人文社科部、图信中心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本单位管辖房间的钥匙,主要包括各类教室、实训室、办公室、休息室、楼宇阳台门等钥匙。后勤保障处负责管理后勤直接管理的房间钥匙,主要包括后勤仓库、保洁卫生用房、楼宇强电水管管道井、学校食堂、学生公寓房间等钥匙。图信中心负责管理学校弱电井等钥匙。学校保卫处负责管理学校大门、各楼宇出入大门、消防设施门、楼顶消防逃生门等钥匙。

2.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所管辖区域房间、大门钥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办公室负责人是本单位钥匙管理的具体负责人,钥匙管理责任主体是房间具体使用人或管理人。

3.为了加强钥匙管理,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各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的备用钥匙库,钥匙库的备用钥匙仅供特殊情况下使用,不作为日常开门使用。备用钥匙库应安排一名人员具体负责,该人员名单应向学校后勤保障处备案。

4.各二级单位教室钥匙可根据教室保洁工作需要,可自行授权保洁阿姨在保洁时间开关门,二级单位教室管理及钥匙管理责任主体不变。

5.钥匙管理人或使用人必须严加保管钥匙。钥匙丢失的,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和钥匙库管理员,如需更换锁具或重新配置钥匙应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钥匙丢失情况严重的需同时报保卫处。

二、钥匙交接

1.因离校、调动或办公地点变动时,行政处室人员向部门负责人交还或领用钥匙,二级学院人员向钥匙库管理员办理交还或领用手续,双方签字确认。

2.新房间投入使用时,学校国资处、后勤保障处和使用部门对房门锁具进行共同验收,填写《锁匙领用/归还登记表》,交付房间钥匙。

3.房间不再使用交回学校时,学校房产管理部门和原使用部门对房门锁具进行共同验收,如有损坏的,按本办法第三条处理完成后,填写《锁匙领用/归还登记表》,移交房间钥匙。

三、锁具修理

1.锁具的修理需责任人或钥匙管理人员填写《维修联系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送学校维修部门,无联系单的原则上不予受理。更换锁具后的当天(最迟为第二天)责任人必须到本单位钥匙库备案新钥匙。

2.因年久磨损等自然原因造成锁具损坏的,由学校承担修理责任;因钥匙丢失、损坏或破门以及其他人为原因损坏锁具的,由使用部门或个人按市场价格承担修理责任。

3.维修部门凭《修理联系单》进行修理或开启房门,无单修理或开门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维修部门承担责任。

4.房间场所使用人不得私自更换门锁,否则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

四、消防、安全相关通道门的钥匙第一管理责任主体是学校保卫处,经保卫处授权,各二级单位也可管理具体消防通道门等钥匙。

五、机要室、危险物品、机密档案、财务结算、消防监控等保卫重点部门场所的钥匙按上级或学校相关规定管理。

六、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关钥匙管理细则。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

锁匙领用/归还登记表

使用部门

申请人

电话

房间号

部门负责人

用途

领用时间

归还时间

附件二:

修理联系单

申请部门

申请人

电话

房间号

部门负责人

修理原因

□自然破损

□人为损坏

修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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