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高教东区教工宿舍(丽泽苑)现开始受理新一轮租赁申请,根据《教师宿舍租赁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2020年6月17日教代会主席团表决通过)精神,有关租赁申请细则通告如下:
一、租赁申请对象。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钱塘新区、滨江区、余杭区、萧山区九城区)无住房的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住房类别包括商品房、房改房、教师专用房、人才房、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批地自建房、小产权房等,如已婚的同时包括配偶住房情况。
二、租赁原则。教职工严格按照选房排序顺序进行选房;对符合第二期续租条件且具有同类型房源选房资格的续租教职员工,经本人申请,原则上可继续续租原有房间,该房间不作为其他教职工的可选房源。
三、申请受理日期。6月19日—6月23日,有租赁意向的且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填写提交《租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申请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16:00前。
1.随同书面申请表一起提交的资料(各一份,原件核对后当面退还):
(1)身份证原件;
(2)职称聘任文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及家庭成员住房情况查询记录(支付宝:市民中心-浙里办-房产或凭身份证至下沙市民中心自助查档,须6月开具)
(5)申请大中套的须提供婚姻证明、同户籍的子女户口本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小套的不需提供。
2.书面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须由本人签字,交行政楼201室王晓岚,申请表电子稿同时发送到王晓岚校园数字化邮箱,如二者不一致的以书面稿为准。
3.有关期限、信息时间计算到受理截止日2020年6月23日止。
4.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租赁资格的查实后将承担相应责任。
五、相关工作计划安排(供参考,视具体情况可能调整,届时以校园网通知为准):
序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预计时间 |
备注 |
1 |
发布租赁公告 |
6月18日 |
校园网 |
2 |
受理申请 |
6月19日-6月23日 |
行政楼201 |
3 |
材料整理、初审 |
6月23日-6月25日 |
工作小组 |
4 |
初审结果公示 |
6月26日-6月29日 |
校园网 |
5 |
选房排序及公示 |
6月30日-7月2日 |
校园网 |
6 |
组织实地察看 |
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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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房源选择、合同签订 |
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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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宿舍租赁相关规定请查阅《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下沙高教园区教工宿舍租赁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
请大家相互转告,并请各单位通知到外出老师以免遗漏。租赁工作咨询电话:56700243,王晓岚;投诉电话:56700059,刘冶陶;56700017,纪委办。
教工宿舍租赁工作小组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