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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教工宿舍(丽泽苑)租赁工作公告(一)

作者: 时间:2020-06-18 点击数:

下沙高教东区教工宿舍(丽泽苑)现开始受理新一轮租赁申请,根据《教师宿舍租赁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2020年6月17日教代会主席团表决通过)精神,有关租赁申请细则通告如下: 

一、租赁申请对象。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钱塘新区、滨江区、余杭区、萧山区九城区)无住房的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住房类别包括商品房、房改房、教师专用房、人才房、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批地自建房、小产权房等,如已婚的同时包括配偶住房情况。  

二、租赁原则。教职工严格按照选房排序顺序进行选房;对符合第二期续租条件且具有同类型房源选房资格的续租教职员工,经本人申请,原则上可继续续租原有房间,该房间不作为其他教职工的可选房源。  

三、申请受理日期。6月19日—6月23日,有租赁意向的且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填写提交《租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申请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16:00前。  

1.随同书面申请表一起提交的资料(各一份,原件核对后当面退还):  

(1)身份证原件;  

(2)职称聘任文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及家庭成员住房情况查询记录(支付宝:市民中心-浙里办-房产或凭身份证至下沙市民中心自助查档,须6月开具)  

(5)申请大中套的须提供婚姻证明、同户籍的子女户口本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小套的不需提供。  

2.书面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须由本人签字,交行政楼201室王晓岚,申请表电子稿同时发送到王晓岚校园数字化邮箱,如二者不一致的以书面稿为准。  

3.有关期限、信息时间计算到受理截止日2020年6月23日止。  

4.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租赁资格的查实后将承担相应责任。  

五、相关工作计划安排(供参考,视具体情况可能调整,届时以校园网通知为准):  

序号  

主要工作内容  

预计时间  

备注  

1  

发布租赁公告  

6月18日  

校园网  

2  

受理申请  

6月19日-6月23日  

行政楼201  

3  

材料整理、初审  

6月23日-6月25日  

工作小组  

4  

初审结果公示  

6月26日-6月29日  

校园网  

5  

选房排序及公示  

6月30日-7月2日  

校园网  

6  

组织实地察看  

7月2日  

7  

房源选择、合同签订  

7月3日  

六、宿舍租赁相关规定请查阅《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下沙高教园区教工宿舍租赁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  

请大家相互转告,并请各单位通知到外出老师以免遗漏。租赁工作咨询电话:56700243,王晓岚;投诉电话:56700059,刘冶陶;56700017,纪委办。  

教工宿舍租赁工作小组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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