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部、室)、图书信息中心、资产经营公司:
根据《教师宿舍租赁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2020年6月17日教代会主席团表决通过)文件,丽泽苑二阶段选房方案经院长办公会议和7月8日教代会主席团审议后,有关租赁通告如下:
一、丽泽苑二阶段选房排序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7月10日-7月12日
二、选房安排:公示结束后另行电话通知
三、退房时间和合同签订相关事宜
1.退房要求:考虑到本轮租赁的进度安排,同时预留退房教职工的搬迁等实际需求,退房人员务必在7月31日前至资产经营公司完成退房手续。
2.合同签订:教职工首次租赁合同自2020年8月1日起计算;教职工续期租赁自上一轮租约结束之日起计算;在前两轮租赁中,为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对于特殊情况的教职工均允许租赁一段时期。第三期租赁合同一年一签,自上一轮租约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于已购置期房未交付情况的教职工,允许租赁一年,租金按文件规定收取;对于有新房装修情况的教职工,允许租赁半年,租赁期满后退出。租金按文件规定收取,第三期租金参照市场价执行:小套1400元/月;中套1800元/月;大套2500元/月。
请大家相互转告,并请各单位通知到外出老师以免遗漏。租赁工作咨询电话:56700243,王晓岚;投诉电话:56700059,刘冶陶;56700017,纪委办。
教工宿舍租赁工作小组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