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部、室)、图信中心: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采监〔2017〕29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杭州市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19号)《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杭职院〔2018〕6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5万以下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各二级学院、处(部、室)、图信中心应当通过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进行采购,请自行指定好1名网超采购员,于3月28日(周四)下午2时在学校第三会议室参加学校政采云网上超市培训,保证各部门采购工作顺利进行。
注意事项说明
1.开展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采购,是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的需要,请各二级单位(部门)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自行采购的内控管理,严格依法依规采购。
2.各二级单位(部门)需指定1名网超采购员,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部门)权限范围内的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采购。
3.各二级单位(部门)分配1个政采云账号,由网超采购员组织开展电子卖场采购等相关工作。其中采购货物涉及资产登记的,需按照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4.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采购因不同供应商履约能力、履约时间等各不相同,各二级单位(部门)采购时应充分考虑供应商履约时间的不确定性,一般应提前准备和采购。
后勤保障处
2019年3月26日